关于报送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联络员的通 知
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推进和落实学校迎评促建工作,确保如期高质量通过审核评估,根据《菏泽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》(菏院字〔2024〕18号)要求,现需相关单位(见附件1)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联络员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职责
(一)负责完成评建工作办公室交待的工作;
(二)报送本单位审核评估相关材料;
(三)完成其它审核评估评建任务。
二、基本条件
(一)服从管理,责任心强;
(二)熟悉所在单位的工作内容及分工,能够将评建工作办公室下发的各类通知、文件、工作任务及时、准确地上传下达。
(三)熟悉审核评估基本知识和材料要求。熟知所在单位应达到的评估指标要求;能够对支撑材料、各类数据、自评报告等材料的形式与内容等进行初步审核;确保本单位的相关材料符合审核评估工作要求。
(四)具有良好沟通、协调与组织能力,积极配合评建工作办公室,做好本单位迎评促建工作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选派好审核评估工作联络员是审核评估的重要基础工作,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,认真择优选派,为确保审核评估工作的连续性,人选一旦确定,原则上不得更换。
(二)各有关单位评估工作联络员由相关单位选定报送。
(三)请各有关单位于6月20日17:00前,将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、盖公章后的《菏泽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联络员信息登记表》(扫描为PDF格式)和Excel表格命名为“单位名称+审核评估联络员”发送至邮箱。
(四)请各单位联络员扫描二维码(见附件2)加入“菏院审核评估联络员工作QQ群”,进群后修改群昵称:单位名称+真实姓名+联系电话。
联系人:吕兆坡;联系电话:85402。
附件:1.菏泽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联络员信息登记表
2. QQ群二维码
菏泽学院评建工作办公室
2024年6月18日